握手言和!南陽臥龍區(qū)法院成功調解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2022-07-20 16:14:28 來源:中新河南網 責任編輯:李克選
中新河南網7月18日電(李克選 何莉 常照軍 葛雪)7月18日,南陽市臥龍區(qū)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窗口速裁”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并當場履行。
2022年2月13日13時14分許,姚某駕駛二輪電動車沿南陽市新華路自東向西行駛至紡織站口處,左轉彎闖紅燈通過新華路時,與沿新華路自西向東行駛的刁某載有孩子的二輪電動車相撞,造成刁某受傷及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fā)生后,刁某被送往南陽市骨科醫(yī)院進行治療,經診斷,為左脛骨平臺及髁間嵴粉碎性骨折,需住院進行手術治療。事故認定書認定,姚某在此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刁某及孩子無責任。刁某在治療過程中,姚某已墊付刁某前期醫(yī)療費等費用估計28430元,F刁某為維護合法權益,且需二次手術治療,故訴至法院,要求姚某支付后續(xù)醫(y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183876.61元。
案件立案后,考慮到案件事實清楚、具有一定的調解基礎,遂經原、被告雙方同意,該案轉至人民調解平臺。后經人民調解員多次調解,原、被告雙方雖未能達成一致意見,但雙方分歧逐漸縮小。7月18日,原告刁某代理人與被告姚某來到臥龍區(qū)法院的窗口速裁處再次進行協商,窗口速裁工作人員熱情接待了雙方,并積極與雙方進行溝通,耐心細致地向雙方釋法明理和疏導勸說,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最終原告代理人與被告達成一致意見,除去前期被告墊付的28430元,被告再支付原告125000元,雙方就此再無其他糾葛。調解協議達成后,被告姚某當場用手機轉賬的方式向原告支付了125000元,雙方握手言和,案件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