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區(qū)人民法院:副院長審理一起涉惡案 被告人當庭懺悔落淚
2020-06-04 11:57:51 來源:中新河南網(wǎng) 責任編輯:關潼
中新河南網(wǎng)6月4日電(梁靖 王家興)6月3日上午8點,許昌市魏都區(qū)人民法院副院長王琳擔任審判長,依法組成合議庭,在魏都區(qū)檢察院網(wǎng)絡庭審室連線許昌市看守所,公開審理牛某某涉惡犯罪案件。在確定連線穩(wěn)定,語音暢通后,庭審正式開始。
檢察機關審查查明,被告人牛某某,52歲,初中文化,曾在1987年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現(xiàn)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
據(jù)了解,2013年以來,牛某某參加了史某某等人(均另案處理)假借民間借貸之名,從事非法高利放貸活動,糾集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組成的專業(yè)要賬隊。此團隊多采取毆打、辱罵、威脅、堵門、靜坐滋擾、雇傭老年人到被害人單位或家中坐臥滋擾等方式進行暴力、軟暴力索債,獲取非法利益,嚴重影響他人的正常工作、生產(chǎn)、生活秩序,形成了以史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有組織的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被告人牛某某受史某某糾集、指使,多次參與向借款人或者擔保人討要債務。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牛某某受他人糾集、指使,參與有組織的要賬團伙,運用辱罵、毆打、哄鬧等手段擾亂了被害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其行為觸犯《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充分,應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牛某某在其所參與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牛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綜上,依法可以對牛某某從輕處罰,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
庭審中,針對檢察機關的指控,王琳審判長從容把握庭審節(jié)奏,引導雙方緊緊圍繞指控犯罪事實和罪名充分開展法庭調(diào)查和法庭辯論,整個庭審程序重點突出、層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在被告人的陳述環(huán)節(jié)中,被告人牛某某當庭流下悔恨的淚水,并表示一定在監(jiān)獄好好改造。
魏都區(qū)法院院領導帶頭辦理涉黑涉惡重大案件不僅充分發(fā)揮院領導辦案示范作用,提升司法公信力,更有力打擊和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分子。此次涉惡案件由院領導擔任審判長審理,既推進院領導辦案常態(tài)化、制度化,推進落實司法責任制,又充分發(fā)揮院領導擔當精神和帶頭示范作用,確保涉黑惡案件依法妥善快速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