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振動攪拌技術侵權案一錘定音 許昌德通公司勝訴獲賠80萬元
2020-06-08 12:22:00 來源:中新河南網 責任編輯:關潼
中新河南網6月8日電(梁靖 蘆萍)近年來,振動攪拌以其獨特的技術優(yōu)勢得到公路交通工程建設單位的青睞。一起涉及振動攪拌技術的侵權案件,讓許昌德通振動攪拌技術有限公司歷經了近兩年的訴訟。日前,該公司迎來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濰坊市路通機械電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犯原告涉案專利權產品的行為并對原告進行經濟賠償80萬元、承擔訴訟費3.6萬元”的判決結果,駁回濰坊市路通機械電子公司上訴。這也是涉及振動攪拌技術的第一樁專利侵權訴訟案件。
據介紹,許昌德通公司是一家專業(yè)從事振動攪拌技術和裝備研發(fā)、制造、銷售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yè),率先成功實現振動攪拌技術實驗室研究和工業(yè)化應用研究的突破,并將此項振動攪拌技術申請了國家專利。后許昌德通公司在市場上發(fā)現濰坊路通公司也在生產銷售振動攪拌機械,許昌德通公司認為濰坊公司涉嫌侵害其專利權,于2018年7月9到鄭州中院起訴濰坊路通公司,要求濰坊路通公司停止制造、銷售、侵害原告專利權產品,并賠償其經濟損失500萬元。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原告許昌德通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申請了名稱為“一種臥軸式振動攪拌機的激振機構”的實用新型專利,該新型專利于2018年5月1日獲得授權公告。濰坊路通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吿請求,請求宣告涉案專利多項內容無效。2019年3月1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經審査后認為,濰坊路通公司所主張的權利理由均不能成立,維持許昌德通公司實用新型專利權繼續(xù)有效。該無效審查決定書已生效,許昌德通公司的專利權有效存續(xù)。
鄭州中院經審理認為:原告許昌德通公司涉案專利權應受法律保護,本案中,路通公司的產品為雙臥軸振動式攪拌機,路通公司的產品的技術特征與德通公司專利中的技術特征所實現的功能基本吻合,技術特征并無實質性區(qū)別,雖然在產品結構上存在細微差別,但是構成等同技術特征,被控侵權產品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路通公司生產、銷售被控振動攪拌機產品侵害了德通公司的專利權。故原告要求被吿濰坊路通公司停止制造、銷售被控侵權產品,并賠償經濟損失的理由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2019年8月19日,鄭州中院根據查明的事實,依照《專利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判決被告濰坊路通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犯原告涉案專利權產品的行為并對原告進行經濟賠償80萬元、訴訟費3.6萬元。
鄭州中院一審判決后,被告濰坊路通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于近日做出終審判決,駁回濰坊路通公司上訴,維持鄭州中院一審判決結果,經過漫長的兩年時間,路通公司的侵權行為終于得到法律的制裁。